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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因受洪涝灾害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通知
2018-09-18 09:32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有关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学院拟对因受洪涝灾害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2018级新生进行资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形式及标准

1.在新生入校办理入学手续时,设立专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校后,凭相关受灾证明材料,学校根据受灾具体情况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2000元。

二、资助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潍坊职业学院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并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受灾情况证明(学生的《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体现出受灾情况的可以用此作为证明材料),证明中须体现学生受灾情况等,未注明受灾情况的不予资助;

2.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联系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电话随机确认等方式对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拟定资助对象;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资助审核情况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提交学校财务部门进行发放。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主动与家庭受灾的2018级新生进行一对一联系,详细了解其家庭受灾情况及生活、经济情况,宣传、讲解好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确保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落实和“绿色通道”的畅通,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休学、退学;

2.各二级学院在进行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时,要充分考虑该部分学生,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3.各二级学院要做好该部分学生的后续帮扶工作,将该部分学生纳入关注扶助对象,做好心理疏导、资助帮扶、学业指导等工作;

4.各二级学院于920日之前将学生填写的《潍坊职业学院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和证明材料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536-3083218咨询,资助结果将及时公布。

附件:潍坊职业学院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处

2018916

 

附件【潍坊职业学院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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