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学习的通知》(潍人社字〔2019〕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学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二级学院通知到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及时进行学习。
2.各部门、二级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完成后,请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准确填写《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表1)和《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员花名册》(表2),并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表1、表2(附件)纸质版报送至组织人事处,同时电子版发刘世忠邮件系统。
附件:1.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
目学习的通知
2.附件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月9日
关于2019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学习的通知.pdf
附件.xlsx